hp2.jpg 

(圖為電影《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Ⅱ》宣傳照。)


談谷阿莫,必須害我人格分裂,故分正方(幫谷氏緩頰)與反方(嚴正反對谷氏)來談好了。



【正方】


小時候讀到的《漢聲小百科》有一章是這樣的。擁有超能力的「小百科」帶著兩兄妹來到未來世界參訪,途中阿明說他肚子餓了,只見未來人若無其事的拿出一粒藥丸,說此藥可賜予人類相當於吃雞腿一樣的滿足兼飽足感,也含有所有必需的營養。可想而知,滿腦想著「實體雞腿」的阿明對此不敢恭維。


也許未來的人,真的會像書中預言一般,靠著吃「雞腿藥丸」來品嘗雞腿吧!他們怎能想像我們這些吃過雞腿的「古人」,扒開那金黃鮮亮的外皮,啃下那鮮嫩多汁的肉,的那種快感呢?


若你跟未來人爭辯,說吃雞腿的樂趣多多,重點在於那吃的過程。篤信「速食文化」的未來人肯定不置可否吧。他們會回說:「我只花了幾秒鐘吞嚥的功夫就好,完全省去了滿手油膩的麻煩,何樂而不為呀?」


支持谷阿莫跟反對谷阿莫的人,不也是如此嗎?兩者的想法毫無交集,彼此的信念卻也沒有任何錯。


一樣呀,我不認為谷阿莫搞「數分鐘、幾百秒看電影」的這件事情是錯的(版權問題稍後再談),他絕對有自由用自己的方式去說明他對一部電影的理解。而且實際上,許多自詡「影評人」的存在,不也都很常花費大半篇幅寫自己所看到的電影大綱,然後加幾句對電影的優劣評價,如此而已嗎?一個拍影片,一個寫文章,我看不到兩者之間有什麼明顯的差異。


小時候我也曾讀過《世界名著導讀》,內容就是列舉出世界名著如《戰爭與和平》等書,作者通常僅用兩到三頁非常短的篇幅將故事重點全順過一次,而後也會加上一些文學評析和該作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等等。小弟我見識短淺,也從沒聽過有人大罵這樣的書籍「沒水準」或「低俗」。


那怎麼谷阿莫的做法就引起輿論如此爭議呢?難道,問題在於內容嗎?所以如果今天谷阿莫一樣用極短的篇幅介紹電影,只是他的聲音如吳念真一樣知性悅耳,對電影的介紹像聞天祥一樣細膩而用字精準。那今天還會有這麼多人瞧不起他嗎?哇!我看那難講了。




【反方】


談談我與谷阿莫的初次邂逅。我是《哈利波特》粉絲,當我初聞有人只用了八分鐘的時間,就把這個系列的八集電影給說完,我只能用「深惡痛絕」這四字來形容我當下的感覺。


作為一個老老實實地坐在電影院,花十年時間把電影看完的觀眾,我認為谷阿莫的行為太令我噁心了。任何哈迷都知道,這個布局龐大、結構精妙、情節精彩的小說、電影怎可以用幾句話就帶過呢?萬一,有人因為看了谷阿莫的影片,就心想「《哈利波特》也不過如此」便拒之於千里之外,那在我們這種「看得到他好的人」眼裡來說,是多麼遺憾的事。


但是谷阿莫錯了嗎?以那麼短的時間去講一部電影,這件事情本身,其實並沒有任何的錯誤呀。那對於我們這些認為吃雞腿要吃實體的人而言,該怎麼辦呢?最好的辦法,我想,就是連提也別提,談也別談。


這時候有人會說:「谷阿莫怎麼會沒有任何錯呢?他盜用了那些電影的影像版權來任意剪接。」這點當然錯了,身邊也有片商友人抱怨因為谷阿莫提早在網路上「介紹」了某些尚未引進國內的電影,而導致片商最後放棄上映的慘劇。


但如果我發一篇文告訴大家我討厭谷阿莫的原因只是因為他盜用影像版權,那未免有點假掰。


我厭惡他的理由,是因為我認為他的這項行為,是對齊心協力完成一部電影的相關工作者的傷害,他們參與的電影遭到簡化,被以最廉價的方式歸納統整。同時,谷氏也極可能誤導觀眾以為一部電影只要靠幾分鐘就能概述,而剝奪了更多觀眾體悟並愛上我們所愛的電影的可能。(不過,我也必須說,谷阿莫並不是所有的影片都那麼廉價,本文言論針對的都是那些引領觀眾「走馬看花」的影片。)


也請不要拿谷阿莫跟「影評人」相提並論,說什麼因為影評人沒有能力,谷阿莫才會竄起來之類的胡說八道。更聽到「請影評人有本事寫出更好的文章來消滅谷阿莫」這種荒誕論調。這就好比在《大尾鱸鰻》當道的時候,你去叫蔡明亮、侯孝賢來拍一部票房賀歲大片來因應一樣。兩邊對電影的理解、詮釋與信念差了十萬八千里,況且,票房(點閱率)也從來不是判斷一部電影之價值的衡量標準呀!


有些人指出那些批評谷阿莫的人是「菁英意識作祟」。或許吧!如果我們這些深愛電影的人就叫所謂的「菁英」,那請繼續讓我們的「菁英意識作祟」下去吧。既然谷阿莫可以,我們不也我們用我們的方式捍衛電影不是嗎?

arrow
arrow

    汪達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