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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我始終疑惑「最佳導演獎」頒發的標準究竟為何。

導演很主要的工作其中至關重要的一項是負責構思分鏡圖,一部電影的畫面都可說是導演腦海中的畫面實體化。因此,影獎頒出的最佳影片,不也就等同是對導演最大的肯定嗎?那單獨拉出「導演獎」,評比的標準究竟是什麼呢?

直到這屆金馬獎之後,我才終於想通了。

原來這其實根本沒有什麼標準,得端看的是一個影獎的評選制度。

以奧斯卡獎為例,這個獎的多數獎項的得主產生方式是由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中數以千計的電影圈會員所「投票」選出的,而這樣的制度也讓奧斯卡在投票決選之前都會有著類似選舉的氛圍。像是電影公司會大打宣傳戰拉抬旗下的電影,而為了讓更多會員看到電影,預算高的公司甚至還會在路上發免費電影DVD。

而在這樣子的制度底下,會員們除了將「最佳影片」圈選給心目中最好的影片之外,也會很自然的把「最佳導演」圈選給心目中最好的影片的導演,這是理所當然的。

 


談到奧斯卡,以近十年為例,只有兩部電影拿下了最佳導演,卻沒有拿下最佳影片。而這兩個案例都跟李安有關。

2006年,李安所執導的《斷背山》 (Brokeback Mountain ,2005)首先拿下了最佳導演,這也代表著這部片極有可能接著拿下最佳影片大獎。結果出乎意料的是,探討種族問題的《衝擊效應》 (Crash ,2005)卻反倒奪下了大獎,掀起了軒然大波。

這樣的結果被普遍認為是美國電影圈還沒準備好對探討同志情的電影做出肯定的一個信號。許多會員心目中的最佳影片或許是《斷背山》,但是多數人顯然還是想將大獎頒給信息更「保守」的《衝擊效應》,而最佳導演則變得有點像是影藝學院對《斷背山》的一個補償。也難怪李安會為此動怒了。

2012年的情況更詭異了,《亞果出任務》(Argo ,2012)最終拿下了大獎最佳影片,但它的導演班艾佛列克(Ben Affleck)卻連最佳導演都入圍不了,成了奧斯卡史上相當尷尬的一頁。反倒使得李安幸運的憑藉《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 ,2012)二度拿下了最佳導演,國人雖然歡騰鼓舞,但是美國人卻完全不以為然。

 


那反觀我們金馬獎的制度呢?

正好是與奧斯卡獎相反的,金馬獎走的像是所謂的「評審團制」,意即一小撮指定好的電影界人士「先討論,後投票」,決選出最後的金馬獎得主。即使這十幾二十年來,金馬獎在評審制度上做出了不少變革,但是「討論+投票」的模式卻是始終如一的。

如此一來,就會出現所謂的「分配現象」。例如評審覺得這部片已經拿下了最佳導演獎,那麼最佳影片就讓給別部片好了,往往等同是直接把「最佳導演」刻意頒給「第二好」的影片導演。因此在金馬獎的最佳導演獎變得有點近似坎城影展的模式,將「金棕櫚獎」頒給最好的影片,「評審團大獎」則留給第二好的影片。

說難聽點,這樣金馬獎的最佳導演獎變得有點像是「安慰獎」的形式了。

在今年李安促成改制以前,評審們都是先討論小獎,最後關頭決選出最佳影片。因此之前評審們要將第二好的電影刻意分配給導演獎,其實不見得容易,除非大家都直接講開了(當然也不排除有這可能)。若不是過於突出的影片,否則要囊括兩大獎,真的是比登天還難了。

從2000年到2012年為止,只有五部電影能包辦最佳影片和最佳導演,就連李安當年名揚奧斯卡的《臥虎藏龍》(2000)都敗在最佳導演上。

 


而今年李安擔任評審團主席,決議將最佳影片搬到第一個決定,許多人並沒有發覺到這樣的變革會有什麼影響,其實今年的決審過程就能看出一些小端倪。

《爸媽不在家》(2013)與《郊遊》(2013)一路鏖戰到最後一輪,前者終以一票勝出。據報載,評審們幾乎一致通過的讓《郊遊》的導演蔡明亮拿下最佳導演(註1)。當然,評審們要將最佳導演獎頒給陳哲藝也不可能,因為他連入圍都沒有(但我確信即使陳哲藝有入圍,最佳導演獎還是會頒給蔡明亮)(註2)。

但還是可以就此解讀出來一件事情,若「先決定最佳影片,後決定最佳導演獎」的模式沿用下去的話,未來的一個趨勢會相當明顯。就像我剛才講的,除非是「真的過於突出的影片」,否則要包辦最佳影片和最佳導演獎的可能更是難上加難了,因為「最佳導演獎」恐怕已淪為「第二名電影安慰獎」。這樣聽起來,對於那些拍出最佳影片的導演似乎不怎麼公正?

 

似乎評選制度的不同,也讓奧斯卡獎和金馬獎給獎的標準也有所不同了。

簡而言之,奧斯卡獎就是把最佳導演獎頒給最好的影片的導演;金馬獎則偏向將最佳導演獎拿去鼓勵沒有拿到最佳影片的導演。

不像最佳音效獎就是頒給音效做最好的人,也不像最佳動作設計獎就是頒給動作設計做最好的人,金馬獎的最佳導演獎評選過程可是充滿著看不到的「妥協」,真的好的導演反而有可能拿不到獎。雖說一部片拿下最佳影片,該片的導演居功厥偉,但是倒頭來肯定的其實是這部電影的製片人啊!製片人在一部電影的製作中扮演的角色是不容許小看的。

最後我也大膽預測如果制度就如此維持下去,導演獎徹底走向安慰獎的情況可能會越來越成為一個常態。你可以說這樣也是個「公平」的好事,而且「大家都開心」,不過反正我是不這麼認為。

明年金馬獎又要換一批新的人上去評了,金馬獎為人「爭議」的一點就是「標準會隨著評審團成員」改變,雖然每年都因此猜不到是誰拿獎,很迷人,但也總是讓人覺得它是一個沒有原則、準則的獎。如果不能再去確立好一些制度和準則,我想這個獎發展下去其實只會讓影人失望,前途反而堪慮,就像我本文所分析的(當然難免有些臆測成份),光討論得獎者程序的不同,都有可能是會影響到最後獎落誰家的。

 

 


註1:資料來源《40帝后同台寫金馬傳奇 影后章子怡 影帝李康生》2013年11月24日,蘋果日報。



註2:其實我覺得陳哲藝沒有入圍最佳導演是件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拍出如《爸媽不在家》的水準,難道他不值得入圍最佳導演嗎?

其實這又牽扯到了另一件事情,那就是「最佳新導演」這項獎。

如果陳哲藝入圍了最佳新導演又入圍最佳導演獎,那最佳新導演獎這個獎好像也就沒有什麼好評選的。或許初選評審考慮到陳哲藝還「年輕」(絕不認為是他的作品不夠好),所以讓他入圍最佳新導演獎(其實就是擺明給他得),反倒因此從中得利的是《失魂》(2013)的導演鍾孟宏,他得以入圍最佳導演,但是他的作品卻沒有獲得最佳劇情片的提名。

如此的訊息還不夠明顯嗎?在評審心目中,《失魂》應當是這屆金馬獎第六部最佳劇情片。不曉得鍾孟宏覺得這樣的「安排」如何,若我是他可能也覺得沒什麼意思吧。

而就算真要拉一個人下來,怎麼會拉陳哲藝呢?要也是應該拉杜琪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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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達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